卷二 诸侯章第三

    卷二 诸侯章第三 (第1/3页)

    [疏]正义曰:次天子之贵者诸侯也。案《释诂》云:“公侯,君也。”不曰诸公者,嫌涉天子三公也。故以其次称为诸侯,犹言诸国之君也。皇侃云:“以侯是五等之第二,下接伯、子、男,故称诸侯。”今不取也。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诸侯,列国之君,贵在人上,可谓高矣。而能不骄,则免危也。制节谨度,满而不溢。费用约俭谓之制节,慎行礼法谓之谨度。无礼为骄,奢泰为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列国皆有社稷,其君主而祭之。言富贵常在其身,则长为社稷之主,而人自和平也。盖诸侯之孝也。



    [疏]在上至孝也。



    ○正义曰:夫子前述天子行孝之事已毕,次明诸侯行孝也。言诸侯在一国臣人之上,其位高矣。高者危惧。若不能以贵自骄,则虽处高位,终不至於倾危也。积一国之赋税,其府库充满矣。若制立节限,慎守法度,则虽充满而不至盈溢也。满谓充实,溢谓奢侈。《书》称“位不期骄,禄不期侈”,是知贵不与骄期而骄自至,富不与侈期而侈自来。言诸侯贵为一国人主,富有一国之财,故宜戒之也。又覆述不危不溢之义,言居高位而不倾危,所以常守其贵;财货充满而不盈溢,所以长守其富。使富贵长久,不去离其身,然后乃能安其国之社稷,而协和所统之臣人。谓社稷以此安,臣人以此和也。言此上所陈,盖是诸侯之行孝也。皇侃云:“民是广及无知,人是稍识仁义,即府史之徒,故言民人明,远近皆和悦也。”《援神契》云:“诸侯行孝曰度。”言奉天子之法度,得不危溢,是荣其先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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