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诸侯章第三

    卷二 诸侯章第三 (第2/3页)

    ○注诸侯至危也。



    ○正义曰:云“诸侯列国之君”者,经典皆谓天子之国为王国,诸侯之国为列国。《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则天子之国也。《左传》鲁孙叔豹云“我列国也”,郑子产云“列国一同”,是诸侯之国也。列国者,言其国君皆以爵位尊卑及土地大小而叙列焉。五等皆然。云“贵在人上,可谓高矣”者,言诸侯贵在一国臣人之上,其位高也。云“而能不骄,则免危也”者,言其为国以礼,能不陵上慢下,则免倾危也。



    ○注费用至为溢。



    ○正义曰:云“费用约俭谓之制节”者,此依郑注释“制节”也。谓费国之财以供己用,每事俭约,不为华侈,则《论语》“道千乘之国,云节用而爱人”是也。云“慎行礼法谓之谨度”者,此释“谨度”也。言不可奢僣,当须慎行礼法,无所乖越,动合典章。皇侃云:“谓宫室车旗之类,皆不奢僣也。”无礼为骄,奢泰为溢”者,皆谓华侈放恣也。前未解“骄”,今於此注与“溢”相对而释之,言无礼谓陵上慢下也。皇侃云:“在上不骄以戒贵,应云居财不奢以戒富。若云制节谨度以戒富,亦应云制节谨身以戒贵。此不例者,互其文也。”但骄由居上,故戒贵云“在上”;溢由无节,故戒富云“制节”也。



    ○注列国至平也。



    ○正义曰:列国,已具上释。云“皆有社稷”者,《韩诗外传》云:“天子大社,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中央黄土。若封,四方诸侯各割其方色土,苴以白苴而与之。诸侯以此土封之为社,明受於天子也。”社则土神也。经典所论社、稷,皆连言之。皇侃以为稷五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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