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感应章第十六

    卷八 感应章第十六 (第2/3页)

自天祐之,吉无不利。”注约诸文以释之也。案此则“神感至诚”,当为“至諴”,今定本作“至诚”,字之误也。



    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父谓诸父,兄谓诸兄,皆祖考之胤也。礼:君宴族人,与父兄齿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言能敬事宗庙,则不敢忘其亲也。脩身慎行,恐辱先也。天子虽无上於天下,犹脩持其身,谨慎其行,恐辱先祖而毁盛业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事宗庙能尽敬,则祖考来格,享於克诚,故曰著也。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能敬宗庙,顺长幼,以极孝悌之心,则至性通於神明,光于四海,故曰“无所不通”。



    [疏]故虽至不通。



    ○正义曰:故者,连上起下之辞。以上文云事父孝,又云事母孝,又云长幼顺,所以於此述尊父先兄之义,以及致敬与脩身之道,兼言鬼神之著,孝悌之至,无所不通也。言王者虽贵为天子,於天下宗族之中,必有所尊之者,谓天子有诸父也;必有所先之者,谓天子有诸兄也。宗庙致敬,是不忘其亲;脩身慎行,是不辱其祖考。故能致敬於宗庙,则鬼神明著而歆享之。是明王有孝悌之至性,感通神明,则能光于四海,无所不通。然谏争兼有诸侯大夫,此章唯称王者,言王能致应感,则诸侯已下,亦当自勉勖也。



    ○注父谓至齿也。



    ○正义曰:云“父谓诸父,兄谓诸兄”者,父之昆弟曰伯父、叔父,己之昆曰兄,其属非一,故言诸也。《诗》曰“以速诸父”,又曰“复我诸兄”是也。云“皆祖考之胤也”者,案《曲礼》曰:“父死曰考。”言父以上,通谓之祖考。胤,嗣也。谓其庙未毁,其胤皆是王者之族亲也。云“礼:君宴族人,与父兄齿也”者,此依孔传也。案《诗序·角弓》:“父兄刺幽王,盖谓君之诸父诸兄也。”古者天子祭毕,同姓则留之,谓与族人宴。故《楚茨》诗曰:“诸父兄弟,备言燕私。”郑《笺》云:“祭毕,归宾客之俎,同姓则留与之燕。”是天子宴族人也。又《礼记·文王世子》云:“若公与族燕,则异姓为宾,膳宰为主人。公与父兄齿。”则知燕族人亦以尊卑为列,齿於父兄之下也。



    ○注言能至亲也。正义曰:案《礼记·文王世子》称“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是不忘亲也。《礼记·大传》称“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言君致敬宗庙,则不敢忘其亲也。



    ○注天子至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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