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感应章第十六

    卷八 感应章第十六 (第1/3页)

    [疏]正义曰:此章言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又云:孝悌之至,通於神明,皆是应感之事也。前章论谏诤之事,言人主若从谏争之善,必能脩身慎行,致应感之福。故以名章,次於《谏争》之后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王者父事天,母事地,言能致事宗庙,则事天地能明察也。长幼顺,故上下治。君能尊诸父,先诸兄,则长幼之道顺,君人之化理。天地明察,神明彰矣。事天地能明察,则神感至诚而降福佑,故曰彰也。



    [疏]子曰昔者明王至神明彰矣。



    ○正义曰:此章夫子述明王以孝事父母,能致感应之事。言昔者明圣之王,事父能孝,故事天能明,言能明天之道,故《易·说卦》云:“乾为天为父。”此言事父孝,故能事天明,是事父之孝通天也。事母能孝,故事地能察,言能察地之理,故《说卦》云:“坤为地为母。”此言事母孝,故事地察,则是事母之道通於地也。明王又於宗族长幼之中,皆顺於礼,则凡在上下之人,皆自化也。又明王之事天地既能明察,必致福应,则神明之功彰见。谓阴阳和,风雨时,人无疾厉,天下安宁也。经称“明王”者二焉:一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二即此章言“昔者明王事父孝”,俱是圣明之义,与先王为一也。言先王,示及远也;言明王,示聪明也。



    ○注王者至察也。



    ○正义曰:云“王者父事天,母事地”者,此依王注义也。案《白虎通》云:“王者父天母地。”此言事者,谓移事父母之孝以事天地也。云“言能敬事宗庙,则事天地能明察也”者,谓蒸尝以时,疏数合礼,是敬事宗庙也。既能敬宗庙,则不违犯天地之时。若《祭义》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又《王制》曰:“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蟲未蛰,不以火田。”此则令无大小,皆顺天地,是事天地能明察也。



    ○注君能至化理。



    ○正义曰:此言明王能顺长幼之道,则臣下化之而自理也,谓放效於君。《书》曰:“违上所命,从厥攸好。”是效之也。



    ○注事天至彰也。



    ○正义曰:诚,和也。言事天地若能明察,则神祗感其至和,而降福应以祐助之。是神明之功彰见也。《书》云:“至诚感神。”又《瑞应图》曰:“圣人能顺天地,则天降膏露,地出醴泉。”《诗》云:“降福穰穰。”《易》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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