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曾经也想怒马鲜花,仗剑天涯!

    第十一章 曾经也想怒马鲜花,仗剑天涯! (第2/3页)

无名口诀,后面知道了,这是一门叫长春功的功法,而张铁则是被传授了一门炼体的功法,同时主角偶然在林中获得了个神秘小瓶。

    然后,主角度过了几年还算不错的时月,

    到了韩利十二岁时,张铁失踪了。

    前面的种种铺垫和露出的蛛丝马迹,

    已经让叶林汉这个读者猜到这个墨大夫有问题。

    而后面的剧情也果然。

    在主角十四岁这年,

    先是结识了个叫厉飞雨的,救了其性命。

    不过救了这个人,反倒差点要杀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主角的性格,

    书中说,让主角变得无利不起早,没了当初山村小子的淳厚。

    然后意外发现了那神秘小瓶的催生药植的作用,长春功也修炼到第四层。

    墨大夫从外边回来,带回来个叫‘曲魂’的,

    同时墨大夫也露出了獠牙。

    再往后,

    就是第一个算是高潮的剧情,

    凭借神秘小瓶催生药植的作用,主角勤修苦练,

    在最后机缘巧合下,侥幸反杀了墨大夫,也发现了‘曲魂’就是当初的张铁,不过被炼成了傀儡。

    主角第一个师父,用一种切身说法的方式,直接让主角明白了修真界的尔虞我诈和残酷。

    叶林汉看到这儿高潮的部分,有些激动。

    前面漫长的铺垫让这主角在反杀时,有了强烈的真实感,

    这种奋力一切获得最终成功的感觉,给了一种强烈的爽感。

    不同于那种主角一开始就是无敌的,那种爽感往往纯粹就来源于主角的境界名字,而且还在消耗其他经典小说创造出设定在读者心中的印象。

    这本《凡人修仙》的爽感是有支撑的,

    这种支撑从最开始第一章的山村小子就开始了。

    从山村小子,再到七玄门的记名弟子,再到被这个心怀不轨的墨大夫收为弟子,

    一切到了现在,都在这场拼尽一切的反杀中宣泄了出来。

    这种爽快的感觉,终于痛快的感觉让叶林汉激动,

    望着手机屏幕,脸都涨得通红。

    就像是之前看到评论区里说得一样,

    他好像找回了当初看仙侠小说的感觉!

    “……呼……”

    看完了这个高潮的剧情,再往下的剧情又再有些平缓,

    不过有了前面剧情的支撑,叶林汉感觉自己也能看下去这些过度剧情了。

    不过,他没再这会儿继续看下去,

    而是退回到评论区,准备写个评论,

    这种好小说,怎么能不给个好评价,怎么能不推荐其他人看呢。

    “……好!写得太好了!推荐其他点进来的读者都一定要看看,只要熬过前面几章,后面就越来越好看了!”

    激动着,连着打错了好几次,叶林汉先是在评论区发出了这条评论。

    紧跟着,

    又再觉得有些不过瘾,再平复了下心情,开始撰写篇长评。

    “曾经我也想怒马鲜花,仗剑天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已经忘记了,我曾经也是个少年,也做过英雄大侠的梦。

    但现实总是平凡而枯燥,没有那么玄妙和新奇。

    这里,我要谢谢作者,谢谢作者,给我,也给我们大多数人描绘了一个玄妙而神奇的世界——那是一个个‘凡人’的向往……”

    有些情绪憋在心里不舒展不行,叶林汉看了小说,接着看完了小说高潮剧情的激动,写着内心中的激动和其他情绪。

    ……

    而面馆里。

    纪拙手机放在餐桌边上,

    屏幕上还不时因为企鹅聊天的消息被点亮,

    不过纪拙实在不愿意去看。

    那书友群里,一句句对‘凡人修仙’的讨论就一下下刺在他胸口,

    或许这就是杀人诛心吧。

    为什么‘拙而不凡’的书友群里,

    要讨论‘纪元巧合’的书!

    你们这样在书友群里讨论别人的书,就不怕“拙而不凡”难受吗?

    这合适吗,这合理吗?

    纪拙手拿着筷子,筷子挑着碗里的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面,

    不敢再去看手机,生怕再看到什么噩耗。

    百无聊赖,了无生趣的,纪拙再转过头望了眼面馆里,

    面馆里除了他这个顾客,还有个刚进来的顾客,

    就是之前就在面馆里遇到过一回的那年轻人。

    “……这是又再在小说?看得这么入迷?”

    看着那年轻人捧着手机如痴如醉,脸上通红,不时激动的模样,

    纪拙仰头叹了口气。

    想当初,他也是如此喜欢看小说啊,通宵彻夜的看个不停。

    现在……现在他更关心自己的小说怎么就不扑了。

    看着这年轻人这副模样,纪拙有些唏嘘,

    然后又再有点好奇地望年轻人手机屏幕上瞥,

    想看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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