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记得把千代留给我

    第十六章 记得把千代留给我 (第2/3页)

友发话:

    “好像是真的,我也听说了。不过,据债友们了解,里美奶奶的报复是有条件的。”

    “怎么说?”

    “首先,当然是业务员要逼死过欠债人,才可以。

    其次,在业务员逼死欠债人的过程中,一定要采取了激进恶意的追债手段,比如写死亡胁迫信函、给欠债人预定殡葬业务、在家里办灵堂、强迫欠债人从事风俗业啊,等等之类的。

    假使业务员没有采取特别激烈的手段,就算欠债人自杀了,里美奶奶也不会现身帮忙报复的。

    总而言之,最近一段时间里,那些凶神恶煞们态度好多了,生怕一个不小心把我们这些可怜的欠债人逼上绝路。”

    “就是说啊,我们又不是厚着脸皮宁死也不肯还钱了,只是一时实在有些紧迫嘛。”

    “谁晓得他们的利息会这样高的,我当时第一次被追债时,看到那个金额都要傻眼了。早知道高利贷这样离谱,鬼才会去借它呢。”

    “唉,这大概是刻在本国人骨子里的东西——我们这个国家的人民,向来不喜欢麻烦旁人,也不喜欢被旁人麻烦。倘使跟亲友借钱,恐怕以后就无法在这个圈子里混迹了,如此一来,高利贷反而比较省心。”

    “啊,如果真是这样,明天我要带着香火去中央公园跪拜那位老婆婆!”

    聊天记录还有很多,但已然转向对整个国家民族性格的吐槽,隆一没有继续翻下去。

    他在第一时间把相关的聊天记录转发给一直逼迫自己的高利贷业务员藤野。

    藤野马上回复:“怎么,小子,白纸黑字的,不想还钱了吗?”

    隆一:“还钱可以,但你不要太过份了,每天带着黑社会的打手,逼得我们两个无家可归算怎么回事。”

    藤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钱的期限已经到了,你马上把钱还掉,我们两不相干。”

    隆一:“你看我们俩的处境,像是马上能把钱还掉的样子吗?何况,利息比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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