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问案情

    第十一章 问案情 (第1/3页)

    却见那来的告状之人衣衫破损、满面血污,如此凉意十足的天气里,竟然连个帽子也没戴,脚上的靴子也少了一只,不知是急的本来就没穿、还是在路上给跑丢了,走起路来跌跌撞撞,脚步踉跄着勉强来到堂上。

    “大人!草民冤枉,求、求大人为草民做、做主……”

    声音急促却又颤抖不止,加之他这副惨兮兮的样子,让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宗吉元自然也不例外,刚刚的笑意、早就在这一瞬间消失到九霄云外,一双明眸直直地盯着眼前的告状人。

    此时,何瑞昌凝视着对方,好象是思索了片刻、才道,

    “下边喊冤之人,依着大清律法,凡是击鼓登堂的、均要杖责三十这个规矩,你可知道?”

    “小人知道……”

    告状人依然哆嗦着道,

    “可是、如果大人能为小人做主,即使再多的责罚、小人也情愿领受。”

    听了这话,知道这人确实真的有冤情,宗吉元的心不由自主地缩紧了,因为她清楚地知晓、何大人所说的话并非是在吓唬人。

    “登闻鼓”这项制度虽然由来已久,可到了清朝年间、早就不是那么的方便了,因为为了防止有人随意击鼓、恶意诉讼,便定下“凡击鼓者、杖责三十”这样的、想喊冤必需先挨打这样的律法。

    可眼下、跪在堂上的这个约在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人,身材本就看上去显得很单薄,而且很明显地刚刚被什么人殴打过一番,若是再挨三十刑杖,恐怕连命都得减去大半条,哪里还有力气申冤。

    正琢磨着该不该向大人进言之时,却听何瑞昌轻轻叹了口气、道,

    “好吧,看你的样子也象个明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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