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章 陈哲辞官

    第013章 陈哲辞官 (第1/3页)

    这一日,端午早过了半月多。

    村外大楸树下,小溪边,望云端在收拾小船。

    准备带家人到附近一处溪水中玩耍。顺带到蓬莱城,看看是不是有消息。毕竟从隆虑迁来这里,如果老大考中,也无人能知会。

    长孙高兴得很,围在身边,像小鸟般欢快,嘁嘁喳喳。

    望云端专心弄船,哪里顾得别个。

    忽然,长孙跑来喊起:“爷爷,爷爷,有人来了,说是找你的。”

    望云端站起来,掸掸尘土。举目一看,骇得他三魂出窍。

    你道是哪个?居然是卫县县令陈哲,就站在跟前。

    这可如何是好?望云端被陈县令堵个正着,无处躲藏,心下焦躁。

    哪知道陈县令到他跟前,衣服也不整,翻身就拜,泪流满面。

    这倒是怪了哈,惊得望云端张嘴结舌。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

    赶忙将县令老爷扶起,问他情由。竟然是看过宝镜,发生了一系列事情。现今辞官不做,到处寻找望兄,想拜师,跟着做贩卖。

    这么回事啊。远方贵客来了,还等什么。急忙让到家中,喊来苌卜曲,一起陪着陈县令说话。指挥老伴、媳妇们整菜,摆起酒席,为陈县令远道而来接风洗尘。

    范朱公却不在家。清明过后,就带了儿子回老家潭州浏阳,办些锡锭,运蓬莱货卖。往来大约两个月,此时还不该到家。

    他们新建的贩望村,村后依着平山,村前就是平山河。顺河而下,三十里就是渤海。

    酒席摆起,一面用酒,一面听陈哲讲起他的酸楚。

    陈哲,字智之,郑州管城县人,大历二年生(即公元767年),三十六岁。家中行六,也称陈六。贞元十一年明经科及第,时年十八岁。

    辗转地方,为官十八年,朝中无人,建树不多,止于卫县县令。

    自打正月初七宝镜明示家丑,次日即休了婬妻,辞了主薄,续娶丫鬟田珠。升堂审问阴氏、卜涂赐、苌南乡、费卦师、王舵等人。

    因宝镜有显现,他们无法抵赖。阴氏杀人,虽未致死,行为恶劣。判流刑三年,原地戴枷服役,杖七十。

    卜涂赐谋人财宝,虽未得逞,性质严重。判徒刑二年,原地戴枷服役,杖六十。

    苌南乡忤逆养父,与奸父**合谋,致使苌家遭祸。判徒刑一年,原地戴枷服役,杖五十。

    费卦师耍奸弄巧,助纣为虐。判罚没所得,杖五十。

    王舵贪人宝物,搬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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