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盗贼

    第十四章 盗贼 (第1/3页)

    经过几天的计算,“生命之源”每天能产出约五十毫升“生命之水”,让柯明德的修炼速度提高了一倍。

    他每天早晨起床后,先跑到城里吃上一顿大鱼大肉,来回花一个小时,上午练习剑术、枪术、射术,中午在军营用餐,读一会储存在打印机中的书籍,权作休息身体,一小时后服用“生命之水”,修行引导术。

    由于天黑之后只能用油灯照明,光芒又暗,花费又高,白天的每一秒都是珍贵的,晚餐后继续“读书”,睡前修习冥想法,雷打不动。

    在能量摄入跟得上之后,柯明德进步飞快,在地球时他还常有胃病,现如今已不药自愈,身高体重也有增长,在甜水镇定做的两身衣服已经不太合身。

    又到了每五日一次的操练,柯明德骑着一匹棕色的公马,与另一名骑兵对练,两人身穿皮甲,手执木枪,枪头裹着一团白布。

    柯明德一夹马腹,棕马撒蹄而去,柯明德左手扯住缰绳,右手持枪,与那名骑兵对向冲锋,马儿不惊不避,马头交错,柯明德腰一拧,躲过骑枪,右手长枪探出,可惜被骑兵躲过;对方一刺不中,横枪拍来,被柯明德用枪格住,只是一瞬,两匹马已经相距甚远。

    勒住缰绳,速度降下来,转过头,又是一波冲锋。

    ……

    “牛顿,你才练了多久,都已经赶上我了!”把马交给马夫,骑兵对柯明德说。

    “还有许多要学的,我听说有些老兵能在冲锋时用双手持兵器,仅用腿就能控制好马,我还差得远。”

    实际上,柯明德早已胜过这名骑兵,只是都是同僚,有些手段不好施展,把他打下马来不但面子上不好看,还容易受伤,精明如他,自然不会做这样的事。

    “咚!咚!咚!”

    两人正在交谈,忽然听到一阵鼓声,连忙赶到校场。

    列队完毕,一名军官从白马上下来,一身绸袍,面容英挺,金发梳得整整齐齐,短须也打理得一丝不苟。

    “报告营长,第一旗五十六人全部集合完毕!”

    “报告营长,第二旗五十二人全部集合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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