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生意经

    第七章 生意经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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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富贵准备出门去了,这一次是准备到山西和陕西一带去贩卖丝绸。

    南方的丝绸价格不是很高,一匹丝绸价值二两银子,可是贩卖到北方去,可以卖到四两银子,这是暴利。

    但是贩卖丝绸的风险是很高的,且不说一路上遭遇到的算计和盯梢,甚至是明抢,就说这联系商贾店铺的事情,都不简单,若是没有固定的店铺和商贾愿意接手,你带着丝绸到山西和陕西一带,就好比是端着金元宝的小孩子,会招来各方的眼红,人家抢你的丝绸算是简单的,厉害的直接将你杀掉,结局就是人财两空。

    此外还有官府的盘查,一样是难以应对的,官府若是黑心了,你喊冤的地方都没有,直接将你关押进入大牢,丝绸没收,家里还要花银子赎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尽管贩卖丝绸是非常赚钱的事情,可真正能够做的人是很少的。

    郑富贵走南闯北多年,积累了不少的关系,加上他监生的身份,做起事来方便很多,不过这贩卖丝绸是惹人注目的事情,也是非常危险的事情,要不是这一次为了郑勋睿的事情,家里开销的银子太多,他也不打算冒险贩卖丝绸。

    马上就是春节了,北方的丝绸需要量会大量增加,也许价格会上涨一些的,不过这次出门,又是几个月的时间,春节都不会在家里了。

    郑富贵就是准备和郑勋睿说说,然后到浙江去收购丝绸,贩卖到北方去。

    看见郑勋睿认真读书,郑富贵非常高兴,进屋之后,鼓励了一番,不过他很快转到了正题上面,说自己这次出门,准备贩卖一部分的丝绸到山西和陕西,丝绸的利润很高,若是成功了,那么明年就可以好好在家里歇息一段时间了。

    做生意这件事情,尽管不是郑勋睿的特长,但他的某些认识,超过如今这个朝代的任何一个商贾,要说政治经济学可不是开玩笑的,前世的郑勋睿,也经历过那个全民都去做生意发财的年代,也曾经专门研究过如何的做生意发财。

    郑富贵出去做生意赚钱养家,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郑勋睿不存在反对,男人就是需要养家糊口的,明朝的很多读书人死读书,农活不干,也不知道挣钱,一辈子穷困潦倒,这样的悲剧比比皆是,他可不愿意老爸也是这样。

    不过听到说郑富贵准备到山西和陕西去做生意的时候,郑勋睿的脸色变化了。

    他记得非常清楚,崇祯元年十一月,明末的农民大起义正式爆发,陕西的王嘉胤、王佐、高迎祥、王大梁、王二等人,掀开了推翻大明王朝的农民起义的序幕。

    按照时间上面推算,此时陕西的农民起义已经爆发了。

    明朝末年的气候是非常特殊的,处于小冰川的时期,自然灾害频繁,被视为命根子的农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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