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广要道章第十二

    卷六 广要道章第十二 (第1/3页)

    [疏]正义曰:前章明不孝之恶,罪之大者,及要君、非圣人,此乃礼教不容。广宣要道以教化之,则能变而为善也。首章略云至德、要道之事,而未详悉,所以於此申而演之,皆云广也。故以名章,次《五刑》之后。《要道》先於“至德”者,谓以要道施化,化行而后德彰;亦明道德相成,所以互为先后也。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於孝。教民礼顺,莫善於悌。言教人亲爱礼顺,无加於孝悌也。移风易俗,莫善於乐。风俗移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曰莫善於乐。安上治民,莫善於礼。礼所以正君臣、父子之别,明男女、长幼之序,故可以安上化下也。



    [疏]子曰至於礼。



    ○正义曰:此夫子述广要之义。言君欲教民亲於君而爱之者,莫善於身自行孝也。君能行孝,则民效之,皆亲爱其君。欲教民礼於长而顺之者,莫善於身自行悌也。人君行悌,则人效之,皆以礼顺从其长也。欲移易风俗之弊败者,莫善於听乐而正之;欲身安於上,民治於下者,莫善於行礼以帅之。



    ○注言教至悌也。



    ○正义曰:言欲民亲爱於君,礼顺於长者,莫善於身自行孝悌之善也。



    ○注风俗至於乐。



    ○正义曰:云“风俗移易,先入乐声”者,子夏《诗序》云:“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韦昭曰:“人之性系於大人,大人风声,故谓之风。随其越舍之情欲,故谓之俗。”《诗序》又曰:“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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