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庶人章第六

    卷三 庶人章第六 (第2/3页)

”者自上税下之名也。谓常省节财用,公家赋税充足,而私养父母不阙乏也。《孟子》曰“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刘熙注云:“家耕百亩,彻取十亩以为赋也。”又云:“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是也,



    ○注庶人至而已。



    ○正义曰:此依魏注也。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皆言“盖”,而庶人独言“此”,注释言“此”之意也。谓天子至士,孝行广大,其章略述宏纲,所以言“盖”也。庶人用天分地,谨身节用,其孝行已尽,故曰“此”,言惟此而已。《庶人》不引《诗》者,义尽於此,无赘词也。



    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始自天子,终於庶人,尊卑虽殊,孝道同致,而患不能及者,未之有也。言无此理,故曰未有。



    [疏]故自至有也。



    ○正义曰:夫子述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行孝毕,於此总结之,则有五等。尊卑虽殊,至於奉亲,其道不别,故从天子已下至於庶人,其孝道则无终始贵贱之异也。或有自患已身不能及於孝,未之有也。自古及今,未有此理,盖是勉人行孝之辞也。



    ○注始自至未有。



    ○正义曰:云“始自天子,终於庶人”者,谓五章以天子为始,庶人为终也。云“尊卑虽殊,孝道同致”者,谓天子庶人尊卑虽别,至於行孝,其道不殊。天子须爱亲敬亲,诸侯须不骄不溢,卿大夫於言行无择,士须资亲事君,庶人谨身节用,各因心而行之斯至,岂藉创物之智、扛鼎之力?若率强之,无不及也。云“而患不能及者,未之有也”者,此谓人无贵贱尊卑,行孝之道同致,若各率其己分,则皆能养亲。言患不及於孝者未有也。说孝道包含之义广大,塞乎天地,横乎四海。经言“孝无终始”,谓难备终始,但不致毁伤,立身行道,安其亲、忠於君,一事可称,则行成名立,不必终始皆备也。此言行孝甚易,无不及之理,故非孝道不终始致必反之患也。云“言无此理,故曰未有”者,此释“未之有”之意也。谢万以为无终始,恒患不及,未之有者,少贱之辞也。刘瓛云:“礼不下庶人。若言我贱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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