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第1/3页)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次不言俟,此其言俟何?据次于陉俟屈完不书俟。○屈,居勿反。



    [疏]注“据次”至“书俟”。



    ○解云:即僖四年经云“遂伐楚,次于陉”,传云“其言次于陉何?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是也。然则彼但录其次而不书俟,与此异,故据之。



    讬不得已也。师出本为下灭盛兴,陈、蔡属与鲁伐卫,同心人国远,故因假以讳灭同姓,讬待二国为留辞主,所以辟下言及也。加以者,辟实俟。陈、蔡称人者,略以外国辞称,知微之。○本为,于伪反,传及注“为久”皆同。属与,音烛。



    [疏]注“陈蔡”至“伐卫”。



    ○解云:即其经云“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是也。



    ○注“同心人国远”。



    ○解云:欲对齐、宋、虽亦同心而近鲁,是以不得讬待齐、宋。



    ○注“所以辟下言及也”。



    ○解云:即经下云“夏,师及齐师围成”是也。凡言及者,汲汲之辞。若此时已出师,其间更无所待,即下文言及乃至汲汲之甚者,便是鲁人欲得灭同姓,孜孜之深,是以讬待陈、蔡以辟之。



    ○注“加以者,辟实俟”。



    ○解云:若其实俟,宜但云师次于郎俟陈人、蔡人而已,何须言以乎?今言以俟陈人、蔡人,明更有由以乃始俟之,故言加以者,辟实俟也。



    甲午,祠兵。祠兵者何?出曰祠兵,礼,兵不徒使,故将出兵必祠於近郊,陈兵习战,杀牲飨士卒。○祠兵,音辞,祭也。《左氏》作“治兵”,下文注同。卒,子忽反。



    [疏]“祠兵者何”。



    ○解云:凡出师之礼,皆有祠兵之事,而此特书,故执不知问。○“出曰祠兵”。



    ○解云:何氏之意,以为祠兵有二义也:一则祠其兵器,二则杀牲享士卒,故曰祠兵矣。



    ○注“礼兵”至“近郊”。



    ○解云:时王之礼也。



    入曰振旅,五百人曰旅。



    [疏]注“五百人曰旅”。



    ○解云:《大司马》叙官文。其礼一也,皆习战也。言与祠兵礼如一,将出不嫌不习,故以祠兵言之;将入嫌於废之,故以振讯士众言之,互相见也。祠兵,壮者在前,难在前。振旅,壮者在后,复长幼,且卫后也。○讯,音信,又音峻,本亦作“迅”。相见,贤遍反,下同。难,乃旦反。长,丁丈反。



    何言乎祠兵?据不书。



    [疏]注“据不书”。



    ○解云:今此书之,而言据不书者,正谓他处皆不书,即例不书矣。而此书之者,是以致难。



    为久也。为久稽留之辞。



    [疏]注“为久稽留之辞”。



    ○解云:为犹作,言作久稽留之辞矣。曷为为久?据取长葛久之。



    [疏]注“据取长葛久之”。



    ○解云:隐五年冬,“宋人伐郑,围长葛”;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是。然则彼所以书者,讥其久。今以祠兵者,为久稽留之辞,似於义反,故难之。



    吾将以甲午之日,然后祠兵於是。讳为久留辞,使若无欲灭同姓之意,因见出竟,明盛非内邑也。



    [疏]注“因见”至“邑也”。



    ○解云:“出曰祠兵”,即《尔雅》“出曰治兵”之文也。今书祠兵,即是出竟之义,则知下言围成者,非内邑明矣。



    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成者何?盛也。以上有祠兵,下有盛伯来奔。○成,如字,二传作“郕”。降于,户江反,传及下注皆同。



    [疏]“成者何”。



    ○解云:成为内邑,孟氏所有,而与齐围之,故执不知问。



    ○注“以上”至“来奔”。



    ○解云: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是也。



    盛则曷为谓之成?讳灭同姓也。因鲁有成邑,同声相似,故云尔。



    [疏]注“因鲁”至“云尔”。



    ○解云: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围成”者,是鲁有成邑之文。曷为不言降吾师?据战於宋不言归郑。



    [疏]注“据战”至“归郑”。



    ○解云:桓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彼则不言宋归于郑,此言成降于齐师,故难之。其归字有作“败”字者,误也。



    辟之也。辟灭同姓。言围者,使若鲁围之而去,成自从后降於齐师也。降者,自伏之文,所以醇归於齐。言及者,起鲁实欲灭之。不月者,顺讳文。不书盛伯出奔,深讳之。



    [疏]注“言及者”至“灭之”。



    ○解云: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



    ○注“不月者,顺讳文”。



    ○解云: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今此亦灭而不书月者,顺讳文使若不灭矣。



    ○注“不书”至“讳之”。



    ○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之属,书其出奔也。今成被灭,至文十二年春乃书“盛伯来奔”。於所传闻世不言所奔者,深讳故也。



    秋,师还。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慰劳其罢病。○慰劳,力报反,下同。其罢,音皮,下同。



    [疏]“还者何”。



    ○解云:欲言其恶,还是善辞;欲言其善,实灭同姓,故执不知问。



    曰:“师病矣。曷为病之?据师出皆罢病,曷为独劳此病也?非师之罪也。明君之使,重在君,因解非师自汲汲。



    [疏]注“明君”至“在君”。



    ○解云:所以慰劳师之罢病者,明君之灭同姓,非师之罪,其重在于君也。



    ○注“因解非师自汲汲”。



    ○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辞故也。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诸儿,襄公也。无知,公子夷仲年之子,襄公从弟。○儿,如字,一音五兮反。从,才用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公曷为与大夫盟?据与高傒盟,讳不言公。○暨,其器反,《左氏》作蔇。



    [疏]注“据与”至“言公”。



    ○解云: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者是。



    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据高傒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邻国之臣,犹吾臣也。君之於臣,当告从命行,而反歃血约誓,故讳使若悉得齐诸大夫约束之者愈也。不月者,是时齐以无知之难,小白奔莒,子纠奔鲁,齐迎子纠欲立之,鲁不与而与之盟,齐为是更迎小白,然后乃伐齐,欲纳子纠,不能纳,故深讳使若信者也。不致者,鲁地也。子纠出奔不书者,本未命为嗣,贱,故不录之。○为其,于伪反,注“为是”及下注“寔为”、“鲁为”同。歃,所洽反,又所甲反。难,乃旦反。



    [疏]注“不月”至“信者也”。



    ○解云:《公羊》之例,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经今不月,使若信者,谓若大信也。不谓月,非信辞也。



    ○注“不致者,鲁地也”。



    ○解云:正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之文也。若然,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至自围成”。然则成是内邑而书致者,彼注云“成,仲孙氏邑。围成月又致者,天子不亲征下士,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是也。



    ○注“子纠”至“录之”。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书之故也。子纠出奔鲁,宜言来奔,而言出奔者,据齐言之,亦无伤矣。



    夏,公伐齐,纳纠。纳者何?入辞也。其言伐之何?据晋人纳捷菑于邾娄,不言伐。○纳纠,《左氏》经亦作“纳子纠”。



    [疏]“夏,公伐齐,纳纠”。



    ○解云:无子字者,与《左氏》经异。○“纳者何”。



    ○解云:欲言得国,下有齐人取杀之文;欲言不得国,纳者入辞,故执不知问。○“其言伐之何”。



    ○解云:案隐七年冬,“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传云“此聘也,其言伐之何”,彼注云“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然则此传非问轻重两举而亦言之,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然则侵伐战围入灭,数者相对,是其轻重之名。今以纳问伐,直据纳接菑不言伐而巳,实非轻重两举,故得言之矣。



    ○注“据晋”至“言伐”。



    ○解云:即文十四年经云“晋人纳接菑于邾娄”是也。



    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伐者,非入国辞,故云尔。



    [疏]注“伐者”至“云尔”。



    ○解云: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然则伐者,虽重於侵,仍非入国之义,是以此经兼举其伐,见不能纳矣。



    纠者何?公子纠也。何以不称公子?据下言子纠,知非当国,本当去国见挈言公子纠。○去国,起吕反,下“故去”同。



    [疏]“纠者何”。



    ○解云:欲言已臣,纳於他国;欲言齐臣,文不继齐,故执不知问。



    ○注“据下”至“子纠”。解云:下经云“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传云“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彼注云“故以君薨称子其言之者,著其宜为君”,则下经言子见其贵,则知此经单言纠者,非当国之辞。既不作当国之辞,故今宜但去国言公子纠,见挈於鲁侯而巳,是以问其名不称公子。



    君前臣名也。《春秋》别嫌明疑,嫌当为齐君,在鲁君前不为臣。礼,公子无去国道,臣异国义,故去公子,见臣於鲁也。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犹遇弗遇例也。不月者,非纳篡辞。○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注“礼公”至“国义”。



    ○解云:然则礼有三谏不从待放去者,其异姓之臣乎?公子者,同姓之臣,本无去国之义矣。



    ○注“纳不”至“可知”。



    ○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纳纠而不入,亦是不得意,而不言公至自伐齐者,谓此经既言“公伐齐,纳纠”,言伐者,不得意明矣,何劳致伐见不得意乎?故云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矣。



    ○注“犹遇弗遇例也”。



    ○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春秋》之内,亦有遇礼所以不致地以见得意者,正以经书亦有遇弗遇之文,则知书遇得意明矣,何劳致地以见之乎?则知隐四年“夏,公及宋公遇於清”,言遇,得意可知。桓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不遇”,不得意明矣,故云犹遇弗遇例也。



    ○注“不月”至“篡辞”。



    ○解云:隐四年“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注云“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然则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皆是也。今此亦书纳而不月者,子纠次正宜立,非篡故也。非篡而言纳者,纳者入辞。子纠不得国,鲁公之由,是以书伐纳,见其伐而不能纳,以刺鲁侯矣。



    齐小白入于齐。曷为以国氏?据宋公子地自陈入于萧,氏公子也。



    [疏]注“据宋”至“子也”。



    ○解云:即定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是也。



    当国也。当国,故先氏国也。不月者,移恶于鲁也。



    [疏]注“不月”至“鲁也”。



    ○解云:正以大国篡例月,故言此矣。而言移恶于鲁者,正以小白成篡,实由鲁人不早送子纠故也。



    其言入何?篡辞也。



    [疏]“其言入何”。



    ○解云:据桓十七年“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不言入。今言入,故难之。不注言者,文不悉也。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疏]“秋七月”至“襄公”。



    ○解云:隐三年传曰“过时而日,隐之也”,彼注云“隐,痛也。痛贤君不得以时葬”。则襄公去年十一月见杀,至今年秋七月,整九月也,而书日葬之,明是痛贤君不得以时葬故也。而注不言之者,从可知省文也。其襄公之贤,见於上四年。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据郎之战。



    ○注“据郎之战”。



    ○解云:桓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然则彼文师有成解,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伐败也。自夸大其伐而取败。○自夸,苦瓜反,本又作“夸”,下同。曷为伐败?据内不言败绩,曷为自夸大其伐而取败?复雠也。复雠以死败为荣,故录之。高齐襄,贤仇牧是也。



    [疏]注“高齐襄”。



    ○解云:即上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传云“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者,是高齐侯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事矣。注“贤仇牧是也”者,即下十二年秋,“宋万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传云“何以书?贤也。何贤乎仇牧?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其不畏强御奈何”云云,“万怒,搏闵公,绝其脰。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万臂摋仇牧,碎其首,齿著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是贤仇牧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义。



    此复雠乎大国,曷为使微者?据纳子纠公犹自行,即大夫当有名氏。



    [疏]注“即大夫当有名氏”。



    ○解云:《公羊》之义,以大夫得见名氏,谓士为微,故言此。



    公也。如上据知为公。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据讳与雠狩。



    [疏]注“据讳与雠狩”。解云:即上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传云“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然则公与雠人狩,则以为不书而讳之。今乃复雠于齐,宜以为善,而反不与,故难之。



    复雠者,在下也。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书败者,起讬义。战不致者,有败文,得意不得意可知例。



    [疏]注“书败者,起讬义”。



    ○解云:《春秋》之例,内不言战,言战乃败。今乃经上文云“战于乾时”,即内败明矣。而又言“我师败绩”者,起讬以败为荣故也。



    ○注“战不”至“知例”。



    ○解云:六年“不得意致伐”之下,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亦不得意,合致伐,而不致伐者,既有我师败绩之文,不得意明矣,故言可知例。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其言取之何?据楚人杀陈夏徵舒不言取,执齐庆封杀之言执也。○夏,户雅反。



    [疏]注“据楚”至“言取”。



    ○解云: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是也。



    ○注“执齐”至“执也”。解云:即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是也。



    内辞也。胁我,使我杀之也。以下浚洙,知其胁也。以称人共国辞,知使鲁杀之。时小白得国,与鲍叔牙图国政,故鲍叔荐管仲、召忽曰:“使彼国得贤,己国之患也。”乃胁鲁使杀子纠,求管仲、召忽。鲁惶恐,杀子纠,归管仲,召忽死之,故深讳,使若齐自取杀之。○邵忽,本文作“召”,上照反。恐,丘勇反。



    [疏]注“以称”至“杀之”。



    ○解云:谓不言齐鲍叔取子纠杀之,而言齐人,则知一人之号,二国共有。一人之号既二国共有,则知齐、鲁皆有杀子纠之恶明矣,是以注者约之。



    ○注“时小白”至“取杀之”。



    ○解云:皆《世家》及《齐语》之事。



    其称子纠何?据不立也。



    [疏]注“据不立也”。解云:正以下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然则子纠者,嗣君之称,今竟不立,得言子纠,故难之。



    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故以君薨称子某言之者,著其宜为君,明鲁为齐杀之,皆当坐弑君,因解上纳言纠,皆不为篡,所以理嫌疑也。月者,从未逾年君例。主书者,从齐取也。○当坐,才卧反,后“当坐”之类皆放此。



    [疏]注“故以君”至“言之”。



    ○解云:取三十二年传文。注“明鲁”至“弑君”。



    ○解云:鲁所以当坐弑君,即《穀梁传》云“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病矣”是。



    ○注“因解”至“嫌疑”。



    ○解云:此经若不言子纠,上纳言纠,有当国之嫌,后人疑其篡矣。今作嗣君之称,则知上经单言纠,作君前臣名之故也,故言所以理嫌疑也。



    ○注“月者,从未逾年君例”。



    ○解云:隐公四年春王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注云“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然则弑成君者,例皆书日,即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獆”,宣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之属是也。今此子纠见弑而书月,故知从未逾年君例。若然,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传云“其言弑其君之子奚齐何?弑未逾年君之号也”,所以不月者,彼注云“弑未逾年君例当月。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若然,僖十年春正月,“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其逾年而不日者,彼注云“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乡来所述,皆是外诸侯之例,若其内例,则异於此,是以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文十八年“十月,子卒”,皆是未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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