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

    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 (第1/3页)

    惟说命总百官,在冢宰之任。○总音揔。



    [疏]“惟说命总百官”○正义曰:惟此傅说,受王命总百官之职,谓在“冢宰之任”也。说以官高任重,乃进言於王,故史特标此句为发言之端也。



    乃进于王曰:“呜呼!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设都,天有日月北斗五星二十八宿,皆有尊卑相正之法,言明王奉顺此道,以立国设都。○宿音秀。



    [疏]传“天有”至“设都”○正义曰:《晋语》云:“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易·系辞》云:“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皆言人君法天以设官,顺天以致治也。天有日月照临昼夜,犹王官之伯率领诸侯也。北斗环绕北极,犹卿士之周卫天子也。五星行於列宿,犹州牧之省察诸侯也。二十八宿布於四方,犹诸侯为天子守土也。天象皆有尊卑相正之法,言明王奉顺天道以立国设都也。“立国”谓立王国及邦国,“设都”谓设帝都及诸侯国都,总言建国立家之事。



    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言立君臣上下,将陈为治之本,故先举其始。○王,于方反。长,丁丈反。治,直吏反,下同。



    [疏]“树后”至“师长”○正义曰:此又总言设官分职之事也。“树”,立也。“后王”谓天子也。“君公”谓诸侯也。“承”者奉上之名。“后王君公”,人主也。“大夫师长”,人臣也。臣当奉行君命,故以“承”言之。《周礼》立官多以“师”为名,“师”者众所法,亦是长之义也。大夫已下,分职不同,每官各有其长,故以“师长”言之。三公则“君公”之内包之,卿则“大夫”之文兼之,“师长”之言亦通有士。将陈为治之本,故先举其始,略言设官,故辞不详备。为治之本,“惟天聪明”已下皆是也。



    不惟逸豫,惟以乱民。不使有位者逸豫民上,言立之主使治民。○豫,羊虑反。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惟臣钦若,惟民从乂。宪,法也。言圣王法天以立教,臣敬顺而奉之,民以从上为治。○从,才容反。



    [疏]传“宪法”至“为治”○正义曰:“宪,法”,《释诂》文。人之闻见于耳目,天无形体,假人事以言也。“聪”谓无所不闻,“明”谓无所不见。惟圣人于是法天,言法天以立教,于下无不闻见,除其所恶,纳之於善。虽复运有推移,道有升降,其所施为未尝不法天也。“臣敬顺而奉之”,“奉”即上文“承”也,奉承君命而布之於民。“民以从上为治”,不从上命则乱,故“从乂”也。



    惟口起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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