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下·尽心章句上

    卷十三下·尽心章句上 (第2/3页)

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诗·魏国·伐檀》之篇也。无功而食,则谓之素餐,世之君子有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不素餐兮,孰大於是?”君子能使人化其道德,移其习俗,身安国富而保其尊荣,子弟孝悌而乐忠信,不素餐之功,谁大於是?何为不可以食禄!



    [疏]“公孙丑”至“於是”。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正己,以立於世,世美其道,君臣是贵,所过者化,又何素餐之谓也。公孙丑问孟子曰:魏国《伐檀》之诗有云“不素餐兮”,言无功而食谓之素餐,然而君子有不自耕而食禄者,是如之何?孟子对之曰:君子居处此国,其君任用之,则安富尊荣,言安国保其尊荣;子弟从之,则能孝悌忠信:是则不素餐兮,谁有大於此者?言何为而不可食禄。



    ○注“魏国《伐檀》之篇”。



    ○正义曰:此《诗》盖剌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



    王子垫问曰:“士何事?”齐王子名垫也,问士当何事为事者耶。孟子曰:“尚志。”尚,贵也。士当贵上於用志也。曰:“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孟子言志之所尚,仁义而已矣。不杀无罪、不取非有者为仁义,欲知其所当居者仁为上,所由者义为贵,大人之事备矣。



    [疏]“王子”至“备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当尚志,志於善也,善之所由,仁与义也。欲使王子无过差者也。“王子垫问曰:士何事”者,王子垫,齐王之子名垫也。问孟子曰为士者当以何事为尚也。“孟子曰尚志”,孟子答之,曰为士者当以志为尚也。“曰何谓尚志”,王子又问孟子何以谓之尚志。“曰仁义而已矣”至“大人之事备矣”,孟子又答之。曰尚志则以仁义而已矣。言能以仁义为尚,则为尚志也。如杀一人之无罪,是为非仁也;非己之所有而取求之,是为非义也。如此非仁非义者,亦以所居有恶疾,在於仁,所行有恶疾,在於义是也。如仁以为居,义以为行,则大人之事亦备矣。此孟子所以欲使王子垫於无过之地也。



    孟子曰:“仲子,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箪食豆羹之义也。仲子,陈仲子处於陵者,人以为廉,谓以不义而与之齐国,必不受之。孟子以为仲子之义,若上章所道箪食豆羹无礼则不受,万锺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也。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人当以礼义为正,陈仲子避兄离母,不知仁义亲戚上下之叙,何可以其小廉信以为大哉?



    [疏]“孟子曰”至“奚可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事有轻重,行有大小,以大包小可也,以小信大,未之闻者也。孟子言陈仲子以不义虽与之齐国之大而且不受,国人皆信之以为廉,是为舍箪食豆羹之小义也。人之所尚,当以莫大为尚焉者,是其知以亲戚君臣上下之叙者也。今陈仲子避兄离母,处於陵而不仕,是弃亲戚君臣上下之大分,尔徒取其辞受之小节而已。而信廉之大,又安可哉?以其非义之本耳,宜孟子以是闻之。



    ○注“陈仲子”至“受之也”。



    ○正义曰:此於前篇已说矣。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桃应,孟子弟子问皋陶为士官主执罪人,瞽瞍恶暴而杀人,则皋陶何如?孟子曰:“执之而已矣。”孟子曰:皋陶执之耳。“然则舜不禁与?”桃应以舜为天子,使有司执其父,不禁止之邪?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夫,辞也。孟子曰:夫舜恶得禁之,夫天下乃受之於尧,当为天理民,王法不曲,岂得禁之也!“然则舜如之何?”应问舜为之将如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䜣然,乐而忘天下。”孟子曰:舜视弃天下如拾弃敝蹝。蹝,草履可蹝者也。敝喻不惜。舜必负父而远逃,终身䜣然,忽忘天下之为至贵也。



    [疏]“桃应”至“天下”。



    ○正义曰:此章指言奉法承天,政不可枉,大孝荣父,遗弃天下,虞舜之道,趋将若此。孟子之言,揆圣意也。“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桃应问孟子曰:舜为天子,命皋陶为士官以执罪人,舜父瞽瞍杀人,则皋陶之士当如何也。“孟子曰:执之而已矣”,孟子答之,但当执而不纵也。“然则舜不禁与”,桃应问曰:如是则舜为天子,使有司执其父,而不禁之耶?“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孟子又答之,曰:夫舜岂得而禁止之哉!夫以其法有所受之而已。“然则舜如之何”,桃应问曰:如是,舜不敢禁止皋陶无执其父,则舜将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至“忘天下”,孟子又答之曰:舜视天下如捐弃敝蹝而不惜也,必将窃负戴其父而逃循海滨而处以逃之,且终身䜣然,乐而忘去天下。是以舜得天下不足解忧,惟顺父母可以解忧也。



    孟子自范之齐,望见齐王之子,喟然叹曰:“居移气,养移体。大哉居乎!夫非尽人之子与?”范,齐邑,王庶子所封食也。孟子之范,见王子之仪,声气高凉,不与人同。还至齐,谓诸弟子,喟然叹曰:居尊则气高,居卑则气下。居之移人气志使之高凉,若供养之移人形身使充盛也。“大哉居乎”者,言当慎所居,人必居仁也。凡人与王子岂非尽是人之子也,王子居尊势,故仪声如是也。



    [疏]“孟子”至“夫非尽人之子与”



    ○正义曰:赵云:此章指言人性皆同,居使之异,君子居仁,小人处利,譬犹王子,殊於众品也。孟子尝自范邑见齐王之子,仪体声气高爽,不与人同,乃往归齐,而於弟子之间喟然叹息之曰:夫居足以移易人之气,所养足以移易人之体。以其王子之仪体声气如是者,亦以所居所养之大移之使然也。“大哉居乎”,言人当慎所居,以仁为广居。众之人,岂非尽人之子与?言齐王之子亦人之子也,凡人亦人子也。下文观宜合此章。



    孟子曰:“王子宫室、车马、衣服多与人同,而王子若彼者,其居使之然也。况居天下之广居者乎?言王子宫室、乘服皆人之所用之耳,然而王子若彼高凉者,居势位故也,况居广居!谓行仁义,仁义在身,不言而喻也。鲁君之宋,呼於垤泽之门。守者曰:‘此非吾君也,何其声之似我君也?’此无他,居相似也。”垤泽,宋城门名也。人君之声相似者,以其俱居尊势,故音气同也。以城门不自肯夜开,故君自发声耳。章指言舆服器用,人用不殊,尊贵居之,志气以舒。是以居仁由义,盎然内优,胸中正者,眸子不瞀也。



    [疏]“孟子曰”至“居相似也”



    ○正义曰:此章宜与上章合而为一,不当分而为二也。孟子言王子所居宫室与车马之乘、衣服之饰,是皆与人同所用之也,然而王子若彼仪体声气高凉者,必其居势位,使之如是与人不同耳。言王所居势位能如此,而况居天下之广居,以仁为居者乎?且以鲁国之君往宋,乃呼於垤泽之门,守者曰此非吾君之身也,似我君也。言大亦无他事异焉,亦以皆居尊势,故其声之如是相似也。垤泽,宋城门之名。守者,监门之官也。是言能以大人之所居者处己,而与大人相似者也。



    孟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恭敬者,币之未将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人之交接,但食之而不爱,若养豕也。爱而不敬,若人畜禽兽,但爱而不能敬也。且恭敬者如有币帛,当以行礼,而未以命将行之也。恭敬贵实,如其无实,何可虚拘致君子之心也。



    [疏]“孟子曰”至“君子不可虚拘”



    ○正义曰:此章指言取人之道,必以恭敬,恭敬贵实,虚则不应。实者谓敬爱者也。孟子言人之交接,但饮食为备,而欢意弗加者,非以爱相接者也,是为豕交之也。犬马者,人所爱而畜养者也,如爱诚虽至,而敬心弗加者,是谓爱而弗敬,以为兽畜之也。然而恭敬者,是币帛之礼未行之也。盖以恭敬为先,而币帛从之也,如恭敬而无币帛之实以将之,是又君子不可以虚拘矣。以其礼不可以徒虚而行,何必以恭敬修於内而为之本,币帛以将之而为之末,则君子交接之道毕矣。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後可以践形。”形谓君子体貌尊严也,《尚书·洪范》“一曰貌”。色谓妇人妖丽之容,《诗》云“颜如舜华”。此皆天假施於人也。践,履居之也。《易》曰:“黄中通理。”圣人内外文明,然后能以正道履居此美形,不言居色主名,尊阳抑阴之义也。



    [疏]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後可以践形。”



    ○正义曰:此章指言体德正容,大人所履,有表无里,谓之柚梓,是以圣人乃堪践形也。孟子言人之形与色,皆天所赋,性所有也。惟独圣人能尽其天性,然後可以践形而履之,不为形之所累矣。盖形有道之象,色为道之容,人之生也,性出於天命,道又出於率性,是以形之与色皆为天性也。惟圣人能因形以求其性,体性以践其形,故体性以践目之形,而得於性之明;践耳之形,而得於性之聪;以至践肝之形以为仁,践肺之形以为义,践心之形以通於神明。凡於百骸、九窍、五脏之形,各有所践也,故能以七尺之躯,方寸之微,六通四辟,其运无乎不在,兹其所以为圣人与!然而形与色皆天性,何独践形而不践色,何耶?盖形则一定而不易者也,色则有喜怒哀乐之变,以其无常者也,不可以践之矣。亦以圣人吉凶与人同,何践之以为异哉!是又孟子之深意然也。



    ○注“形谓君子”至“抑阴之义也”。



    ○正义曰:云“《洪范》一曰貌”者,盖以五事之一者也。孔安国云:“貌,容仪也,谓妇人妖丽之容。”“《诗》云:颜如舜华”者,此盖《有女同车》之篇文也,注云:“舜,木槿也。”“《易》曰:君子黄中通理”者,盖《坤》之卦文也,谓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是亦以正道履居此美形,不言居而言践,尊阳而抑阴也。



    齐宣王欲短丧。公孙丑曰:“为期之丧,犹愈於已乎。”齐宣王以三年之丧为太长久,欲减而短之,因公孙丑使自以其意问孟子:既不能三年丧,以期年差愈於止而不行丧者也。孟子曰:“是犹或紾其兄之臂,子谓之姑徐徐云尔,亦教之孝悌而已矣。”紾,戾也。孟子言有人戾其兄之臂,为不顺也,而子谓之曰:且徐徐云尔。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