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下·万章章句上

    卷九下·万章章句上 (第1/3页)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欲知尧实以天下与舜否?孟子曰:“否。尧不与之。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当与天意合之,非天命者,天子不能违天命也。“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是也。“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万章言谁与之也。曰:“天与之。”孟子言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万章言天有声音命与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曰:天不言语,但以其人之所行善恶,又以其事从而示天下也。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万章欲知示之之意。曰:“天子能荐人於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於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言下能荐人於上,不能令上必用之。舜,天人所受,故得天下也。曰:“敢问荐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万章言天人受之,其事云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百神享之,祭祀得福也。百姓安之,民皆讴歌其德也。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二十八年之久,非人为也,天与之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南河之南,远地南夷也,故言然後之中国。尧子,胤子丹朱。讼狱,狱不决其罪,故讼之。讴歌,讴歌舜德也。《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泰誓》,《尚书》篇名。自,从也。言天之视听,从人所欲也。



    [疏]“万章曰”至“此之谓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德合於天,则天爵归之;行归於仁,则天下与之天命不常,此之谓也。“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万章问孟子,尧帝以天下与舜,有之乎?“孟子曰:否”,孟子答之,尧不与之也。“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孟子言天子不能以天下与其人也。“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万章又问孟子,言如此则舜有天下也,谁与之?“曰天与之”,孟子答以为天与之也。“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万章又问天与之舜者,天有声音,谆谆然命与之乎?“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又答之,言天不以言语谆谆然命之也,但以人之所行善恶与其事,从而示之而止矣。“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万章又问,以行与事示之者,是如之何也?“曰:天子能荐人”至“示之而已矣”,孟子答之,言天子者虽能举荐人於上天也,又不能使上天以与之天下也;诸侯者能举荐人於天子,而不能使天子必与为之诸侯;大夫者能荐人於诸侯,而不能使诸侯必与为之大夫。往者尧举荐舜於上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我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矣。“曰:敢问荐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万章又问荐之於天而天受之,与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是如之何也?“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也。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不能以天下与人也”,《书》云“纳于大麓”,是尧荐舜於天也;“烈风雷雨弗迷”,是天受之也。所谓百神享之,亦可知也。“慎徽五典,纳于百揆”,是暴之於民也;“五典克从,百揆时叙”,是民受之也。所谓百姓安之,亦可知也,曰“黎民於变时雍”是也。然於天则云荐,於民则云暴者,盖天远而在上,是为尊者也,圣人於天,举其所知,而取舍不在我,故云荐之也;民近而在下,是为卑者也,圣人之於民,显其功业,而使之自附,故云暴之也。所谓受之者,即是与之也。“舜相尧”至“此之谓也”,孟子又言舜摄行尧事辅相之,得二十八年之久,非人所能为之也,乃天与之也。尧帝既崩死,舜率天下诸侯为尧三年丧,三年丧既毕,舜乃逃避尧之子丹朱而隐於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而来者,不往朝觐於尧之子丹朱,而往朝觐於舜;讼狱有未决断者,不往求治於尧之子丹朱,而往求治於舜;讴歌吟咏者,不吟咏尧之子丹朱,而吟咏舜:故曰天与之也。如此,然後往归中国,履天子之位焉。如使舜不避尧之子,而居尧帝之宫,逼逐尧之子,是则为篡夺者也,非谓为天与之也。《泰誓》篇亦云天之所视从我民之所视,天之所听亦从我民之所听,是此天与之、人与之之谓也。



    ○注“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



    ○正义曰:案《论语·尧曰》篇有此文,《书》亦有此。何晏曰:“历数,列次也。”孔安国云:“历数,天道。谓天历运之数,帝王易姓而兴,故言历数谓天道。”



    ○注“河南,南夷也”。



    ○正义曰:案裴骃云:刘熙曰:南河之南,九河之最南者是也。是知为南夷也。所谓中国,刘熙云: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



    ○注“《泰誓》,《尚书》篇”。



    ○正义曰:孔安国传云:《泰誓》者,大会以誓众也。又云天因民以视听,民所恶者,天诛之而已。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传於贤而传於子’,有诸?”问禹之德衰,不传於贤而自传於子,有之否乎?孟子曰:“否,不然也。否,不也。不如人所言。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言随天也。昔者舜荐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於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後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於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於民未久。舜荐禹、禹荐益同也,以启之贤,故天下归之,益又未久故也。阳城,箕山之阴,皆嵩山下深谷之中以藏处也。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莫,无也。人无所欲为而横为之者,天使为也。人无欲致此事而此事自至者,是其命而已矣。故曰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而有天下,仲尼无天子之荐,故不得以有天下。继世之君,虽无仲尼之德,袭父之位,非匹夫,故得有天下也。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益值启之贤,伊尹值大甲能改过,周公值成王有德,不遭桀、纣,故以匹夫而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於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於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已也,复归于亳。太丁,汤之太子,未立而薨。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之弟也。太甲,太丁子也,伊尹以其颠覆典刑,放之於桐邑。处,居也。迁,徙也。居仁徙义,自怨其恶行。艾,治也。治而改过,以听伊尹之教训已,故复得归之於亳,反天子位也。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於夏,伊尹之於殷也。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周公与益、伊尹虽有圣贤之德,不遭者时。然孔子言禅、继其义一也。



    [疏]“万章问曰”至“其义一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笃志於仁,则四海宅心,守正不足,则贤位莫继,丹朱、商均是也。是以圣人孜孜于仁德也。万章问孟子曰:世人有言,至於禹之代而德衰微,不传於贤而传於子,有诸此乎否?孟子答之曰:否,不然也。天与之贤者,则与贤者;天与之子,则与子。以其随天如何耳。往者舜荐禹於天,及得十有七年,舜於是崩死。禹以三年服丧毕,遂避舜之子商均,隐於阳城,天下之民从禹,若尧之死後民之舜而不之丹朱也。禹其後又荐益於天,及得七年,禹即崩死,益以三年服丧毕,益遂避禹之子启,隐於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讴歌者皆不归益而归禹之子启,咸曰:我君之子也。无它,以其尧子丹朱不肖,舜子商均亦不肖,而舜之辅相尧、禹之辅相舜而历年多矣,施恩泽於民已久,天下之民所以归舜与禹,不归丹朱、商均也。启以贤,能敬承续禹之治,而益又辅相禹但七年,其历年尚少,不如舜相尧二十有八年、禹相舜十有七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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